1. 和邻里之间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首先不能对陌生人做的事情对邻居当然也不可以做,不能心存伤害邻居的故意;其次 ,邻里之间有一定的忍让义务,比如你家屋边是邻居出入的必经口,你在法律上是有义务让行的;再如对于邻居造成的短期适当的噪声也有忍让的义务等.在房屋占地、公用设施上有争执的应该弄清楚各自的产权,公共设施往往是共有 ,共享使用权,遇到维修费用的缴纳等,应根据与物业签署的合约行事 ,一般是平摊支付.法律的规定有可能涉及平日琐事,但整体而言是作为人之行为的底线制定,因此应该如何与邻里相处 ,需在保障自己和他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更多拿道德和人际礼仪来衡量.……开始没看你的补充提问,楼上说的够专业. 。
2. 邻里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 、排水、通行、通风 、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七条: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九条: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 ,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百度百科-物权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百度百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3. 邻里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 、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七条: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 法律 、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九条: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 ,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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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家事的法律常识都有哪些
1 、法定继承情况下 ,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
当然是有的。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 、严重精神病人)。
3、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 。
4、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
有。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 、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 、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哪些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
8、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哪些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 、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5. 邻里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邻里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 、排水、通行、通风 、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7.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 ,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 、生活的 ,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
99.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 ,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 ,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100.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 ,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 ,也可以另开通道 。
10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 、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 ,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 。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 ,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 、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 、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 、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 ,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6.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 、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 、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 ,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
7 、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 ,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 ,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7. 有关邻里纠纷的法律问题 请懂法律的高手解答谢谢
我给几点意见你参考一下
1.诉讼费是给法院的,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在起诉时由原告先行垫付。再具体的上面说得很清楚了
2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自行承担 ,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所以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由败诉方承担(有的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在诉讼请求中提出由对方承担律师费 ,一般最后就算他赢了官司,但是律师费法院也不会支持让败诉一方承担)
3.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收费在5000元,涉及财产部分一般按5%收取.
4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 、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所以你肯定要赔的
5如果你们在赔偿金额标准上不一致,一是可通过法院请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 二是可通过到当地建材市场进行询问估价 ,这样你心里就会有底,就算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你邻居的过分要求的
6 如果你认为是房东的责任 那么你只能先把你与邻居的纠纷解决,房东方面应另行立案.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1.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法律常识
一、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 。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 ,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 。(注:诉讼时效为2年)
四 、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 ,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
2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 ,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 5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 ,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如果别人借您钱 ,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 ,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 、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3.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 ,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 、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
后 ,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4.请教好心人关于生活中法律的小常识题
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女儿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直接把养花的人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 ,可申请行政复议;
6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 ,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钱,一定要他出借据 ,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 ,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 、如果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 ,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 、遗嘱人都要签名 ,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公民在赡养、工伤 、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请律师诀窍 。
(1) 、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 、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5.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 、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 ,法所体现的公平 、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 ,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 、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 ,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 、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 。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 、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 ”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 ,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 、姓名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 、盗用、假冒 。一般来说 ,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 ,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 、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
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A 、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 、法人的名誉 。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 ,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物权的三种类别: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 ,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 ,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地役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 ,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 ,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 ,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 审核 ,由县级人民 *** 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另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③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 ,就是担保物权 。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 、质权、抵押权)(3)知识产权①著作权的。
6.可以说说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法律知识吗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 ,别忘了父母遗产有你一份 。
如果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拒不归还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到期之后两年之内未催要,你失去讨还的权利 。
“父债子还 ,夫债妻还 ”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有超过他所得遗产数额的债务,就可以不还。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的学生。
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
喝醉酒犯罪 ,法律不饶你。
民可以告官,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持刀对一少女施暴,你可以挺身而出 ,打死那小子也不犯法 。
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或是路边的广告牌砸着你 ,或是你掉进了没盖好的窖井而受伤,你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7.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蒋崇胜
公司常用法律法规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5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6、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7、集体合同规定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9、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0、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1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4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5、《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17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21、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2、最低工资规定23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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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娜莱号的签约作者“杏逆吓”
本文概览:1. 和邻里之间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首先不能对陌生人做的事情对邻居当然也不可以做,不能心存伤害邻居的故意;其次,邻里之间有一定的忍让义务,比如你家屋边是邻居出入的必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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