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蜂猴 、熊猴、台湾猴、豚尾猴 、叶猴、金丝猴、长臂猿 、马来熊、大熊猫、紫貂、貂熊 、熊狸、云豹、豹 、虎、雪豹、儒良 、白鳍豚、中华白海豚、亚洲象 、蒙古野驴、西藏野驴、野马 、野骆驼、 鼷鹿、黑鹿。白唇鹿、坡鹿 、梅花鹿、豚鹿、糜鹿 、野牛、野牦牛、普氏原羚 、藏羚、高鼻羚羊、扭角羚 、台湾鬣羚、赤斑羚、塔尔羊 、北山羊、河狸、短尾信天翁、白腹军舰鸟 、白鹤、黑鹤、朱环 、中华秋沙鸭、金雕、白肩雕 、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 、拟兀骛、胡兀骛、细嘴松鸡 、斑尾棒鸡、雉鹞、四川山鹤鸽、海南山鹧鸽 、黑头角雉、红胸角雉、灰腹角雉 、黄腹角雉、虹雉、褐马鸡 、蓝鹏、黑颈长尾雉、白颈长尾雉 、黑长尾雉、孔雀雉、绿孔雀 、黑颈鹤、白头鹤、丹顶鹤、白鹤 、赤颈鹤、鸨、遗鸥 、四爪陆龟、鳄蜥、巨蜥 、蟒、扬子鳄、新疆大头鱼 、中华鳄、达尔鳄、白鳄 、红珊瑚、库氏碎磲、鹦鹉螺、中华蛋镰 、金斑喙凤蝶、多鳃孔舌形虫、黄岛长吻虫 。一 、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除了按照法律规定的武器、弹药、毒品 、货币、伪币、文物 、珍贵动植物、*秽制品、反动书籍及音像制品外 ,皆可邮寄。
二 、有些东西虽然可以邮寄,但是手续相当繁琐。如动植物,一是要办理海关的有关手续 ,除此之外要办理检验检疫的相关手续,还要保证邮寄过程中通风和足够的水份、营养 。在云南省,跨国的鲜花快件交易比较繁荣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昆明海关0871-3016056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人教处650051
另外,附一些禁止进出境货物的法律条文供参考: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武器、弹药 ”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 。
走私伪造的货币 ,总面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二万元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二千张(枚)的,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走私伪造的货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万元以上不足二十万元或者币量二千张(枚)以上不足二万张(枚)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面额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特别严重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 ,总面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币量二万张(枚)以上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面额达到本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达到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货币面额以人民币计 。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的,其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三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第四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 ” ,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下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 、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虽未达到本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一 、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的;
(四)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走私《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 、附录二中的动物及其制品的 ,参照本解释附表中规定的同属或者同科动物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
第五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秽物品”,是指除*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 、、书刊以外的,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秽内容的影碟 、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
走私*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 ,属于走私*秽物品罪“情节较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走私*秽录像带 、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三)走私*秽扑克、书刊 、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四)走私*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五)走私其他*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走私*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走私*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属于走私*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非*秽的影片、影碟 、录像带、录音带、音碟 、、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武器、弹药”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 ”,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 、境外货币 。
走私伪造的货币 ,总面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二万元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二千张(枚)的,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走私伪造的货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 ,总面额二万元以上不足二十万元或者币量二千张(枚)以上不足二万张(枚)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面额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特别严重”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币量二万张(枚)以上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 ,面额达到本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达到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
货币面额以人民币计。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的,其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三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文物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第四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
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下的 ,属于走私珍贵动物 、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虽未达到本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 、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 ,并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的;
(四)走私国家一 、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
走私《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动物及其制品的,参照本解释附表中规定的同属或者同科动物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第五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秽物品” ,是指除*秽的影片、录像带 、录音带、、书刊以外的,通过文字、声音 、形象等形式表现*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
走私*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秽物品罪“情节较轻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走私*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三)走私*秽扑克 、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四)走私*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五)走私其他*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走私*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走私*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属于走私*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非*秽的影片 、影碟、录像带、录音带 、音碟、、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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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蜂猴、熊猴、台湾猴、豚尾猴、叶猴、金丝猴、长臂猿、马来熊、大熊猫、紫貂、貂熊、熊狸、云豹、豹、虎、雪豹、儒良、白鳍豚、中华白海豚、亚洲象、蒙古野驴、西藏野驴...
文章不错《北京市有的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以及北京市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容很有帮助